肖風:元宇宙的十大經濟規則
第二屆全球元宇宙大會暨元宇宙三十人論壇成立大會5月15日在線上成功召開,萬向區塊鏈董事長、元宇宙三十人論壇理事會聯席理事長肖風先生出席會議并發表主題演講。以下為演講全文:熱烈祝賀元宇宙三十人論壇今天正式成立,我要分享的題目叫做“元宇宙的十大經濟規則”。大家知道元宇宙應該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現在我們去討論元宇宙的經濟規則,肯定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猜想。所以,里面肯定會有很多在未來被證明不對的地方。但是我堅信一點,元宇宙的經濟規則一定會不同于互聯網的經濟規則,就好像互聯網的經濟規則不同于制造業的經濟規則,一定會有不同。我們大家一起共同探討不同在哪里。首先,從產權制度和資本收益分配制度的角度來說。過去我們可以粗略地劃分為三種模式。工業經濟模式或者制造業經濟模式叫做“主街模式”,“主街”本來是對應著華爾街,華爾街是金融資本,主街是工業資本、產業資本。主街模式從產權股權角度看是集中的,同時資本的收益是獨享的。那個階段會有很多的大資本家,福特、卡耐基、洛克菲勒等主街的大資本家。但是到了“硅谷模式”,也可以稱之為信息經濟模式,產權是分散的,創始人、A、B、C輪融資,同時很多股權以員工期權的方式分配給員工,因為它的股權結構是分散的,所以硅谷模式下不會有大資本家,大部分都是職業經理人,有創始人+職業經理人,很難出現卡耐基、洛克菲勒這樣的大資本家。從資本收益角度來說,也從獨享變成為分享,這是分散的資本結構和分享的資本收益。在元宇宙經濟體系里面,所謂的股權制度就被消散了,不一定存在了,或者即使存在,它的價值也被大幅度消減。從資本收益角度來看,它是共享的模式。所有的貢獻者、參與者大家以利益相關者的組織方式,通過智能合約實現大規模協作,從而共享元宇宙所實現的價值,這是我想說的資本制度方面可能會有不同。第二,從價值創造的規律來說,制造業經濟、互聯網經濟和元宇宙經濟也是不同的。制造業經濟,價值創造規律是要使公司價值最大化。到了互聯網時代,已經不是追求公司價值最大化,而是追求網絡價值最大化。凱文凱利舉過一個例子,叫“傳真機效應”。200美元買了一臺傳真機這是成本,但是你加入了傳真機網絡,可以向別人發傳真,別人也可以向你發傳真。你享用的網絡的價值可能價值數百億美元,遠遠大于買傳真機付出的成本。互聯網先追求“網絡價值最大化”,從而實現你本身的價值最大化。另外,你上午買了一臺傳真機,下午另外一群人買了傳真機,下午那群人買的傳真機對你的價值也有增加,因為你有了更多的發傳真的選擇。傳真機效應非常好地解釋了互聯網,大家追求網絡價值的最大化。到元宇宙里面,元宇宙是一個空間概念,數字空間、虛擬世界、平行宇宙。在追求網絡價值最大化的基礎上,更進一步追求整個空間價值最大化。尤其是在虛擬空間,不受到很多物理規則的限制,可以有更大發展空間,大家要想方設法在虛擬世界、數字空間、平行宇宙,創造價值,追求它的價值最大化。第三,從價值分配角度來說。制造業具有固定成本高、邊際成本遞增的特點,所以,造1臺車和造100臺車,每多造一臺車邊際成本在增加。所以制造業經濟的定價模式基本是以成本加成,加利潤率,來給制造業的產品定價,我們可以把它叫做“收費模式”。制造業不可能有免費的模式,一定是收費模式,或者以收費模式為核心模式。到了互聯網時代,是以“免費模式”作為主要的模式,因為互聯網經濟具有高固定成本,但是它的邊際成本基本為零。所以可以“羊毛出在豬身上,由狗來買單”。看上去免費,但實際上免費的東西可能更貴,可能比“物以稀為貴”制造業的規則還要貴。制造業企業最高是幾千億美元市值,到了互聯網時代可以出現幾萬億美元的市值,因為你的邊際成本為零,賺得更多。元宇宙是否是這樣的模式?不是。元宇宙由于資本的消散,資本收益共享,所有參與者共享。因此,元宇宙是產、消者結合在一起。所以,我借用目前元宇宙商業里面很熱的一個詞“X to Earn”(邊玩邊賺、邊運動邊賺等等),把它改造為“Player to Earn”(玩家、參與者或者“利益相關者”賺取回報,共同分配元宇宙的價值)。第四、第五,從Player to Earn之“player”和 Player to Earn之“earn”角度來說。player就是元宇宙經濟里面的利益相關者,包括開發者、創造者、貢獻者、消費者、投資者,所有的參與者都是元宇宙的player。NFT是元宇宙所有資產的標志物,一般等價物,當在元宇宙里面創造、發行、經營、運用、交易NFT的時候,實際就是player在元宇宙里面經營這塊資產。經營元宇宙的資產,就是player在元宇宙里面干的事情,經營NFT資產賺錢。“earn”怎么定義?player創造、經營、運用元宇宙資產來賺取回報,賺來的回報是以代幣的格式表示的,所以賺的是Token。整個元宇宙的基本商業邏輯是“player NFT”,然后賺取(earn)Token,區塊鏈作為分布式賬本,就是為這種Player to Earn記賬用的。我們現在已經看見一些Player to Earn的應用場景出現了,但是只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我覺得以后元宇宙基本就是這樣的核心商業邏輯。第六,從元宇宙資本市場的角度來講,元宇宙的資本市場和現在所熟悉的資本市場完全不同,這個世界將來會存在兩套資本市場體系。一套是以工業經濟和互聯網經濟的股權制度和資本收益分配機制的股東資本主義,基于股東資本主義,以股份制來分配自己的股權,因此我們建立了很好的股票市場。將來在元宇宙利益相關者資本制度之下,要共享這些產權,共享這些資本收益,基于區塊鏈分布式賬本、數字錢包、智能合約、NFT、Token,以可編程貨幣、可編程資產的方式,建立另外能夠適配元宇宙的資本市場,那個資本市場叫做“DeFi”。第七,從公司組織架構來說,公司的組織架構在逐漸走向元宇宙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企業組織的去中心化是一個趨勢,那就是把外部市場功能內置到商業機構內部,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搜索成本、匹配成本、物流成本、支付成本等。作坊時代,完全依靠外部市場來交換。所以,它的交易成本非常高。最后,有了公司,公司成立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把很多的市場功能內置到企業內部。后來我們發現,公司的架構也在不斷走向分布式。最早公司剛起來的時候,U型的結構,自上而下集中決策的結構,逐漸因為多元化,所以就出現了事業部。同時,因為全球化,所以出現了地區總部。事業部、地區總部慢慢就分權了,把集團的很多權利分散了,于是成就了M型企業組織。DAO通過智能合約建立商業機構,從事商業活動,其實繼承了公司從集中型的U型結構走向分布式的M型結構的趨勢,最后走向去中心化結構,目的都是把外部市場功能內部化。DAO最大的好處除了市場商品交換的功能被內置到DAO里面,通過數字貨幣、數字資產,內置了貨幣系統、金融交易、價值結算、清算系統等,因此它的摩擦系數會更小,這是從商業組織的角度來看。第八,從決策機制來看,大家經常談到區塊鏈、元宇宙是去中心化的決策機制。我相信將來會是中心化和去中心化相結合,中心化的決策機制是有效率的決策機制,自上而下或者由一個中心來做出決策,是非常有效率的。所以某些需要效率的時候,中心化的決策機制是有用的,去中心化的決策機制更強調民主、公平,強調要共識決策。我相信將來更多的商業場景,在元宇宙中更多的商業場景應該是在極端的效率和極端的民主、公平的中間地帶,在中心化和去中心化中間找到一個平衡點,來適配具體的商業場景,我相信是這樣的過程。將來元宇宙經濟里面,也會是中心化與去中心化好的結合。第九,從產品與服務角度看,元宇宙也與互聯網有所不同。當初在評論區塊鏈的時候,一直有人問:區塊鏈的殺手級應用是什么?確實,與互聯網應用相比,區塊鏈好像沒有什么殺手級應用。互聯網是一個協議棧,所謂的tcp/IP模型是好幾層協議堆起來的,所有互聯網都是開源、開放的,沒有辦法捕獲價值,所以有人說互聯網是“瘦協議、胖應用”。所謂“胖應用”,我們看到出現了萬億美元大型互聯網平臺,在應用層非常具有價值,價值非常大。但是,TCP、IP、HTTP、SMTP這些協議都是開源、開放、無需許可的。互聯網是在“瘦協議”的基礎上做出很多的“胖應用”。區塊鏈與互聯網一樣,也是一個協議棧,但是區塊鏈的協議棧,內置了貨幣系統、價值系統,變成了“胖協議,瘦應用”。比特幣協議就是一個案例,這樣一個區塊鏈協議價值萬億美元。內置了貨幣系統和價值系統的區塊鏈協議就是“胖協議”了,協議層本身就能捕獲價值,這是區塊鏈和互聯網最大的不同。區塊鏈的協議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區塊鏈的協議是內置了貨幣系統、價值系統。金融本身被內置在協議里邊,而互聯網的協議不管是IP協議還是HTTP協議,還是SMTP協議,這些協議并沒有內置貨幣系統,無法捕獲價值。到元宇宙經濟,可能的結果是“胖協議、胖應用”。因為元宇宙的底層基礎設施協議,也是內置了貨幣系統、金融體系在里面,所以它的協議是“胖協議”,在協議層實現價值、變現。元宇宙的應用將來結合很多數字化技術,在一個空間里邊,它的應用應該比互聯網還要大,所以可能是“胖協議、胖應用”。第十,數字化和虛擬化對制造業產生了很大的顛覆,最后會使得制造業也會具有“傳真機效應”。做一臺車,有很高的固定成本。生產100臺車,每臺車也有它的邊際成本。固定成本高,邊際成本在遞增,這是制造業的特點。網絡的特點就是固定成本很高,但是邊際成本遞減甚至為零。一個軟件的設計開發要很高的固定成本,但是這個軟件做出來之后,給一個人用,給一百萬人用,它的邊際成本接近于零。如果沒有數字化和虛擬化,制造業不可能具有網絡效應。但是當制造業足夠數字化、虛擬化之后,其實制造業也在獲得規模成本遞減,規模報酬遞增的互聯網效應。再比如汽車全部聯網以后,買一臺車也就具有“傳真機效應”,你買一臺車加入的是有巨大價值的車聯網。這是我分享的元宇宙的十大經濟規則。對未來做預測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我說的內容不一定對。但是我仍然想強調一點:元宇宙的經濟規則和互聯網一定會不一樣,就像互聯網的經濟規則和制造業不一樣一個道理。謝謝大家!![]()
*以上內容僅為嘉賓個人觀點,與各位讀者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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