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些虛擬世界先驅者的說法,如果 Facebook 不承認數字資產所有權,他就會錯失元宇宙的重要機會,錯失未來消費者消費行為轉變的紅利。
Facebook 在上個月更名為 Meta Platforms 并宣布專注于元宇宙引發了大量關注。然而,官方除品牌重塑之外的信息很少,元宇宙參與者懷疑 Facebook 是否真的具備在元宇宙中提供創造力與做大蛋糕的精神。
Animoca Brands 的董事長兼聯合創始人 Yat Siu 表示:“Facebook 正在做一個'假元宇宙',除非他真的對外展示其通向元宇宙的部署。”
“在 Facebook 展示這些之前,它只是一個類似迪士尼樂園的地方,不可否認它是美麗的,但是我們不想住在哪里,那里不是我們可以建立業務的地方。”
元宇宙是指通過互聯網訪問的共享空間數據組,人們可以通過 VR 等對元宇宙進行訪問,盡管目前的元宇宙看起來更像是電子游戲而不是現實生活。
最近大量資金涌入了元宇宙,上周在 Decentraland 中,一塊“房地產”以相當于240萬美元的價格交易。
根據市場監測平臺 DappRadar 的數據,此類地塊和其他虛擬形象通常用于交易基于區塊鏈的資產,被稱作非同質數字資產(NFT),其第三季度的銷售額超過100億美元。
Facebook 的加入進一步激發了人們對該領域的興趣,即便 Facebook 并沒有回應對其元宇宙計劃的疑問。
Yat Siu 表示,所有權是產品、商業走向新途徑的基石,就像汽車所有權催生了嬰兒汽車座椅制造商,或者房屋所有權推動了對宜家一類企業的需求。
對于虛擬運動鞋公司 PTFKT 的聯合創始人、元宇宙先驅 Benolt Pagotto 來說,數字所有權為改變品牌和消費者的角色定位提供了空間。
“這是商業、創造力和消費主義之間關系的巨大轉變”,Benolt Pagotto 在路透社的會議上表示,“產品不是一次性的,你需要考慮如何不斷更進它。”
“我認為現實世界很快就會被元宇宙覆蓋,因為數字世界中交互的可能性更深一些。”
與此同時,想要在訴訟中分一杯羹的品牌,以及試圖確定數字所有權是什么的律師都在迎頭趕上。
NFT 目前不受監管,有很多欺詐者潛伏其中,任何人都可以創造和出售 NFT,但無法保證創造的 NFT 價值。
倫敦 Reed Smith 事務所專門從事技術和媒體法的合伙人 Sophie Goossens 表示:“法律界人士試圖將書面定義與實際發生的事情相協調,這讓他們很頭疼。”
“所有權在法律術語中通常指的是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對資源的壟斷,”Sophie Goossens 表示,“您被授予 NFT 數字所有權的權利類型有所不同,您可能無權完全控制您以 NFT 形式存在的資產。”
盡管如此,這似乎并沒有阻止元宇宙變成主流,特別是對于已經是電子游戲或時尚消費者的年輕人。
隨著 VR 眼鏡的發展,即將推出的 NFT 市場 Neuno 的創始人 Natalie Johnson 表示:“我認為我們將看到數字資產無縫融入我們真實的世界。”
“你不需要成為一個鐵桿游戲玩家就可以擁抱和使用這種新技術,它適合所有人。”
路透社12月1日自倫敦消息。
原文地址:https://www.reuters.com/technology/facebook-risks-meta-flop-metaverse-developers-say-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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